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购物车
    0

    罗洪镇集中开展打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蓝盔行动”的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芭蕉山村景爷
    2017-04-16 23:17:04   转载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源头管控,有效遏制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百日会战”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于2017年3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镇组织开展打击摩托车违法行为的“蓝盔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本辖区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明显提升,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数较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镇人民政府成立“蓝盔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交警中队长任副组长,安监、交管、农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交警中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整治行动的有关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行为: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遮挡号牌、未参加法定保险、逾期未检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重点路段:省、县道、摩托车交通流量大的农村公路和摩托车交通违法严重及事故多发的路段。

    四、工作时间与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动员部署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做好宣传工作,要在适当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要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摩托车整治方案和摩托车整治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日至8月31日)。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摩托车违法的整治。组织交警、安监、运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逐村(居)分路段集中打击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酒后驾驶、超员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非法安装伞具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辖区的交通环境,减少摩托车事故的发生。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7年9月1日至9月15日)。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要总结此次专项整治期间的工作经验,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问题突出的区域再进行巩固,并确实将摩托车工作列入工作常态化管理。

    (四)验收评比阶段(2017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镇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百日会战”暨“蓝盔行动”考核细节对各村(居)进行验收评比,表彰先进,并将此次的评比结果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成立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摩托车交通秩序治理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强化交通宣传教育,扩大摩托车整治知晓面,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一是各村(居)要在重要路段与人口密集场所张贴摩托车专项整治宣传标语,每个村(居)必须张贴标语10幅以上,营造整治氛围。二是要制作摩托车事故案例宣传手册,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着力提高广大摩托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三)强化管控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要认真分析摩托车违法与事故发生的规律,要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严密监管,提高道路管控率。要采取灵活的执法检查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非法营运、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超载、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对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从严处罚,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扣证的扣证,该记分的记分,该报废车辆的一律予以强制报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居)、交警、交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辖区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职责,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准确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行动期间,镇将组织专门督查组,深入各个村(居)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整治、部署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重点问题、重点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尽职、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力而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予以追责。

    (三)密切配合,文明执法。各村(居)要协调好与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妥善处理好在整治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密切配合、文明执法,不得引发社会矛盾,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